我承认,我是个罪人,因为我每天都在制造二手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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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文章发表于 2007-04-17 星期二 - 1:30 pm 分类:广告创新。 您可以使用 RSS 2.0 feed 来跟踪该日志的回复。 您可以发表回复,或在您的站点上发送引用通告。
有创意
那你应该戒烟才对,不要在这里说自己是罪人,这一点用也没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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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04月02日 - 10:59 am
有创意
2007年04月18日 - 1:36 am
那你应该戒烟才对,不要在这里说自己是罪人,这一点用也没用!